青衫老祖:人大释法将“港独”打回原形
2016-11-08 15:40:33



“港独”是什么东西?一帮借香港的“多元化”格局谋一己之私的街头混混、辱没祖宗悖逆国法的叛国者、脑子进水智商低下的白痴。应该是去年,青衫老祖曾经撰文批这帮东西比台独还愚蠢500倍。但是,这帮东西却自以为了不起,铁了心在死路上走到底,又是占中,又是勾结美帝,最近还与台独暗通款曲,企图搞分裂祖国的反动同盟。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一两个奉行“港独”立场的逆子居然混进了香港立法会,在入职宣誓这样的庄严场合,亵渎国旗、鼓吹港独,企图拿中国特区的薪水,干分裂祖国的勾当,坏民族的大事。这些人是如何混进香港立法会的,值得一问。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即使叫特区,也是中国特区,必须团结在五星红旗之下,遵从中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严守“一国两制”之一国根本。香港自1997年回归至今已经将近20年,在祖国大家庭中,在中央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香港保持了稳定和繁荣。在回归之初,中国国力还不那么强大,殖民主义者无法抗拒香港回归的潮流,无法把香港从中国人手里夺走;现在,中国已经变得十分强大,更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香港从中国人民手里拿走。港独之辈,小丑而已。

  但是,香港是法治社会,依法治港是香港政治体系的精髓。港独从本质上讲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宪,也违反香港基本法。依法打击港独分子,把分裂祖国的行径置于法律的利刃之下,是香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从港独分子的嚣张气焰看,香港特区的法治还不健全。特别是涉及香港基本法的事情,香港特区政府没有解释的权利,这让港独分子以为有可乘之机,不仅胆大妄为,甚至打着法治的幌子搞港独。像在宣誓场合亵渎国旗、鼓吹港独的事情,已经突破“红线”,如何依法打击,亟待法律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亮剑了。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宣誓的含义及不宣誓、假宣誓、亵渎宣誓以及违背誓言等等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了明确规定。其核心要义是,不遵守香港基本法、拒绝效忠国家,就不能担任香港的任何公职。而且,不给这些人第二次宣誓的机会。青衫老祖认为,人大的这一释法,是对中国人民核心利益的坚定维护、是对港独分子的当头棒喝、是对国外敌对势力的主权宣示、体现了法律正义,捍卫了法治尊严,周严了香港是中国之香港的法律框架,干得超级棒!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理应得到全面落实。全国人大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构,其常委会的释法具有普适的法律效率,当然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其有关香港基本法的解释,应与香港基本法一道作为香港的重要法律予以实施。首先,那两个在宣誓期间胡闹的家伙,应当被赶出立法会,终身取消其成为议员的资格。其次,今后的香港公职人员的宣誓活动,应当严格按解释进行,违反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第三,特区政府应当在捍卫香港基本法、贯彻人大释法方面硬起来。对公开鼓吹港独、街头闹事的违反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键要顶住两个压力,一是港独分子胡言乱语的压力,二是外国势力指手画脚的压力。香港是中国香港,在香港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顺理成章,应当理直气壮。

  无论如何,港独分子都是一小撮民族败类,成不了大气候。人大释法充分说明,中国人民有足够哦能力捍卫祖国统一,有足够手段打击形形色色的分裂主义分子。港独分子闹事,不会影响香港的前途命运,只会使自己的丑恶面目暴露的更充分,使自己的命运更悲惨。汉奸从来没有好下场,不仅会遭到现世报,而且会永久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像秦桧一样,落个万世骂名,辱没祖宗,祸及后代!港独分子就是汉奸,其现场会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