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望天:基本法第23条是一个大地雷?
2015-07-29 11:27:38



香港在回归之后,应该包括反对派在内的人,都认为中央做到了让香港高度自治。但是到了2003年出现了很多香港居民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这个导致了中央政策的改变。

所以香港的所有问题其实都是离不开这个23条法律,如果不清楚这个就搞不清香港发生的事情。那么,我们就看一下这个法律,为啥变成了这样的一个大地雷?

大家也可以看到,当初中央政府在进行中英谈判的时候,到最后基本法的制定,其实是犯下了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不能叫做辱国,因为毕竟香港顺利回归,但是可以说叫做丧权。

这个错误的结果,就是把香港太多的政治权力,让渡给了英国和美国。然后到今天,中国就要承受失误的后果。

我现在把23条贴给大家看看: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如果我要进行基本法立法,那么我就不会这么立23条,我就应该把23条分成2个法律,变成23条和24条,或者把23条分成两个细条。

比如: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香港特别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大家好好想一下其中的差别。

按照我的改动,如果你看得很明白的话就会发现,第23条立法会有不少政治反弹。因为有人会出来说,中国你现在共产党独裁啊,没新闻自由啊,司法不独立啊,等等一大堆。那么这个立法,确实有比较大的阻力。

而按照这个24条来立法,其实反弹的力量会小很多。而真正对中国的威胁不在23条,而是在24条。比如香港的某些民主党派,多年来就是由美国共和党的研究所(美国企业研究所)派人过来担任重要职务的。

所以,香港的问题,未来要解决的一个方法,就是对目前的23条立法进行切割,将比较容易通过,但是对中央比较关键的部分搞下来。因为只要搞定了这个部分,香港成为颠覆中国的基地的机会,就基本杜绝了。这样反对派靠自己的能力,就没有办法掀起腥风血雨,中央也没有必要对他们如临大敌,搞得要在普选的闸门上设置这么高的障碍了。

这里大家要明白一点,就是我建议中央把23条进行分割,先把对付国外敌对势力的相关法律立法通过;牵涉到香港本地权利的那些法律,可以继续等等。这个就是我这部分内容的意思。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