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美国司法部向加州一家地方法院提交文件,称苹果公司此前所谓如果解锁iPhone将导致外国政府也提出类似要求的说法具有“误导性”,因为苹果公司以往也曾向中国相关部门提供过帮助。此前,联邦调查局要求苹果公司解锁圣贝纳迪诺恐怖袭击案中一名袭击者的手机,但苹果公司表示拒绝。
司法部在文件中指出,苹果公司希望在外国发展生意的渴求导致了外国法律对其的压力,而如果该公司能够向中国等政府提供其客户信息,那么它也应该同美国的《全令状法》妥协。这部法案规定,当法院命令涉及到现有法律所没有涵盖的内容时,法院可以要求做出符合其命令的行为。
同时,司法部援引苹果自身的数据称,去年上半年,在中国政府提出的要求中,苹果满足了其中的3/4。司法部表示:“这样的配合给苹果带来了庞大而不断增长的市场。这一法庭令不会改变外国政府给予苹果的’胡萝卜’和’大棒’。”
对此,苹果公司法律总顾问布鲁斯·塞韦尔回应称“十分震惊”,他表示苹果公司一直十分支持联邦调查局的工作,并且指称司法部已经绝望至极,以至于全然“不顾风度”。
苹果的透明度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美国政府针对9717部设备提出了信息索取要求,超过中国提出要求的两倍。苹果满足了其中81%的要求。此外,美国是唯一一个要求苹果提供后门程序的国家。苹果公司表示,他们没有收到来自中国或其他国家的类似要求。
英国网友评论:
——完全支持苹果公司的做法。
——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不应向权力低头。
——我认为苹果有必要支援美国司法部。
——苹果很聪明,这样“保护客户信息”无疑将为苹果公司形象加分。
——虽然苹果没有责任,但承担为国家除害的决心都没有,羞耻。
——美国的大公司都一一支持苹果,美国司法部太难堪了。
——中国这么大一个市场,苹果不可能想得罪。
——美国司法部请放弃吧,你们不会取得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