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炮改火箭军,从兵种升级为军种。实际上,二炮早就是实际上的军种了。兵种隶属于军种,比如陆航、海航、伞兵、炮兵。但二炮比这样的兵种要高一层,二炮司令与海军司令、空军司令在军委是平级的。当然,换一个说法,整个解放军都是陆军,海军、空军也是下属的兵种,只是习惯性称为“军”而已。这样说也无不可,毕竟在改组之前,解放军从来没有过陆军司令部,连刘华清当军委副主席都要换陆军军装。
二炮包括战术和战略导弹部队,也包括航天部队。不过这也是混乱所在。海军的核潜艇不归二炮管,空军的核轰炸机也不归二炮管,宇航员也是空军的,未来还可能有海军的。另一方面,陆军的超远程火箭炮的射程越来越逼近二炮战术导弹导弹的底线。还有,陆基巡航导弹到底是陆军管,还是二炮管?这也是一个纠结。
改名火箭军并不解决这些问题,而且火箭军是一个很奇怪的名字。陆军、海军、空军是以使命命名的,火箭军是以工具命名的。要是按照火箭军的命名法,海军应该称为船军,空军应该称为飞机军,相信谁都不会同意这样的奇怪命名。但二炮确实也不大好命名。航天军突出空间作战任务,要是战略导弹还可以勉强算入空间作战,战役战术弹道导弹怎么办呢?弄来弄去,还只有火箭军了。
另一个办法就是把陆海空军和火箭军统统降级为兵种,像以色列那样。陆军成为地面部队(Ground Force),海军成为海上部队(Naval Force或者Maritime Force),空军成为空中部队(Air Force,呵,本来就是哈),不过在中国好像也行不通,中文里玩不转这样的文字游戏。
兵种升格为军种,那就是直属统帅部指挥。这对二炮其实没有差别,本来就是军委直接掌握的,总参可能都插不上话。不过要作为独立军种,火箭军应该有单独的军装,现在火箭军还是陆军军装,只是臂章和胸牌不一样,这依然是兵种的待遇。一步一步来吧。
更大的问题在于总部和战区体制的改组。
陆海空三军司令部都主管军政,不管军令了,战区管军令。那火箭军看来是不会归战区管的,战役战术导弹力量还有可能,但战略导弹和空间作战部分肯定不会。问题是战役战术导弹力量的射程已经很大,DF16达到1000公里,DF26可以直达关岛,如果战区重划,太平洋方向统归“东部战区”(我也不知道会叫什么,会不会这样划分,权且用这样一个名字吧)管,那划归战区还是合理的,问题是这战区的权力将极大超过现有大军区的级别,实际上是全球战略中的一个战略方向了。不知道共军是不是会一步就迈那么大。
但要是战役战术弹道导弹还是集中控制,应该和战略导弹一起,划入新组建的战略司令部一类的机构。问题是这样的话,战略司令部和火箭军就高度重合了。军政军令不分,有违这轮军改原则;分割,那就叠床架屋了。
另一个办法是:核潜艇、核轰炸机也划入战略司令部,再把新组建的战略支援部队也划入,并把1000公里以下的战术弹道导弹划归战区。这样依然可以做到火箭军的军政军令分割。极端一点,总参级的特种部队也可以划归战略司令部,不过这样就有点乱了,但还是有优点的。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的组建是为了提升特种作战的地位,但在行动上常常与战区互相干扰,因为特种作战最后还是要在具体战区进行的,只有超越战区的战略级特种作战(如击毙本拉登)由特种作战司令部直接控制才合理,但这样的行动太少了,反恐战争中大部分特种作战是战役战术级的,应该由战区负责。美军的这个改革弄得很不顺。
战略支援部队的组成和使命没有公开,看样子是作为陆军兵种组建的。估计起来,应该是干战略级网络战、电子战、空间情报处理、地图测绘等“软战争”的。这里还是有一个与战区协调的问题,战区也具备和需要这样的能力,只是“等级”低一点。
与美国相对照:
战略司令部指挥空军的洲际导弹、核轰炸机和海军的核潜艇
特种作战司令部指挥三军特种作战
网络司令部指挥三军网络战
常规巡航导弹归战区指挥控制,没有核巡航导弹(空军现有的退役了,新的还在扯皮中)
空间情报由NRO负责,直属国防部
电子情报由NSA负责,直属国防部
地图测绘由NGIA(原NIMA)负责,直属国防部
按照上述对中国战略司令部的猜测,中国的战略司令部权力更大,而且把美军战略司令部、网络司令部、NRO、NSA、NGIA的职能都合并过来了,统一管理。美国的情报系统智能划分太琐碎,是历史遗留产物,中国没有必要重跳这个陷阱。不组建单独的特种作战司令部,把战役级特种作战下放到战区,战略级特种作战集中到战略司令部,也不失为一个避免美军现存问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