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国早早的通过一个沃尔夫法案,那么曾经起到过作用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个法案禁止任何美国制造,甚至是包含美国零件的卫星由早年的另外一个大国进行商业发射。而冷战以后全球7成以上的卫星都是美国出厂;如果说连一颗卫星上的螺丝钉属于美国制造就算是包含美国技术的话,那么覆盖的范围将包括当时全球商业卫星的99.999%。如此就导致这个法案通过后,某大国原本刚刚起步的国际商业卫星发射业务,立即马上当即归零。至于申请人员进入国际空间站之类,更是想都不用想了。不过这个法案也极大的增强了某大国在航天领域自力更生、全力突破的势头。于是乎到了新世纪,所谓的沃尔夫法案或者说沃尔夫条款,反倒成了对付超级大国用来搭便车、蹭好处的天然防火墙。
比如目前的国际空间站已经老态龙钟,更难以忍受的还是异味刺鼻!如果其内部环境仍然继续香甜清新,那么也不至于出现美国的女航天员没事就去拿手工钻搞破坏,以求尽快返回地面了。于是包括超级大国在内,不少西方国家都对某大国刚刚发射不久的大型空间站相当的感兴趣,但是又因为法案的存在,根本没有脸面主动提出“合作”的申请;甚至为了超级大国的面子,也不允许任何西方盟友“主动跳船”!据说个别欧洲国家的航天员都来训练了一两年了,在超级大国的压力之下,也只能半途打道回府。如果说载人合作之类的想法,还因为国际空间站的苟延残喘再“矜持”一下。但是对拿到某大国带回来的真实的月壤,超级大国却一刻也不想再等。甚至还公开对沃尔夫条款实行所谓的,
专项豁免。也就是公开索要月壤属特例,只要舔着个老脸能要到,就不算是违法。果不其然,这个口子开放的当天,就有不止一所美国高校与研究机构,公开加入了申请月壤的行列。这样就把球踢到了某大国这一边。也就是到底要不要给呢?前面已经给了好几个特别的友好国家,甚至像法国这种典型的西方国家都已经明确的给了。更关键的在于,当年的超级大国可是公开给过1克的所谓月球样品的。某大国一向是礼仪之邦;如果按照最基本的礼尚往来的传统,早就应该投桃报李式的把当年的那个“大人情”给还回去。公开给个三五克也是应该的。即使以基本对等的原则,也应该再还1克月壤回去。如果说过去几年还碍于沃尔夫法案或条款;现在人家美国人已经自我解脱了。这个先天挡箭牌,
就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某大国至今却对此根本不置可否;这就很有意思了。完全不符合其一贯的作风。毕竟已经是全球两强,但是也没有滑落到公开敌对或战争状态。平时的吊庆之礼数,仍然在正常进行。唯独此事却如此特殊,只能猜测当年人家给的那1克本来就有猫腻。自从某大国展开月球实际软着陆探测以来,已经屡次证明超级大国当年公开的月球基本参数大多很不靠谱。甚至连最基本的月昼与月夜的温度极限都大相径庭,导致部分已经登月的设备提前“冻坏”。而当年给出的月壤成分似乎更不靠谱,直接导致第一台巡视车的快速卡死报废。从重重疑点分析,当年赠送的1克所谓样品,有很大的概率是有问题的。况且荷兰等国早就公开揭露,他们获赠的样品,就是地球上的木化石而不是,
什么月岩!由此极可能导致后来真正登陆的大国,公然吃了很大的哑巴亏还不能抱怨与反击。以超级大国的鲜廉寡耻,更不可能承认这类战略忽悠;反倒舔着脸来公然索要真月壤。于是只能采取已读不回、留中不发的模糊态度。那么大家认为到底该给不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