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关于这条,我们伟大的无敌饼干姐讲,狗屁特权!那是我们交物业管理费买的服务和空间啊。生气的原因:1.拍脑袋决定,2.无视群众的权益,3.配套规定没完善。4.对交通治安环境的影响,坏处比好处多。5.警察才不要背这个锅(是的,这条我是站队了)。业委会是居民自治,和基层政权没系啊,基层政权本来就在人民手里啊。你洗个毛地啊!
我还看了条新闻解读,新闻里找来了个破律师,破律师讲,从法律上讲,国家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但小区是业主的,如果国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国家就要交买路钱。
小区的墙到底要不要?我们现实的城市生活,人的居住环境就是老鼠走迷宫。老鼠是总能走出迷宫的,这就如我们人是总能经过小区回到家是一样的。问题在于,这里有许多内耗。最简单最直观的内耗是,我为什么要从这个小区门进去?大的小区在小区内是有班车的,再小的小区,走个三分钟也是正常的。有人会说,这样安全。利弊权衡下,当然是有围墙好。又有人会说,我就奇了怪了,小区不走门,走什么?长这么大了,就没想过这还是问题。
城市当前的老鼠走迷宫的居住现状中的人要从小区大门进自己楼的内耗事实对所有居民来讲并不是问题。主要的问题是,人从小区的门进小区的习惯性,为什么要打破?不是问题的问题居然变成了问题,这个问题居然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这么高的级别提出来的,不是问题的问题肯定是个大问题了。
古来多少年,照明时的点灯都是什么样的?无非是火焰向上。这是问题吗?某天,工业化时代有了电灯了,从此火焰向下了。世界为之大变。如此看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才是大问题。那些被提出的不是问题的问题,实际上问的是哲学。这是考验脑容量的事。
老子讲,“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治不割”。现在城市的老鼠走迷宫的居住现状,就是把城市这个朴,散成了一个个的器。圣人再厉害,看到一个个器能怎么弄?圣人也就被变成官长了。官长也就是大中小队长。所以,“大治不割”。大治不能割,割了就无大治的前提了。
推倒围墙,把城市从小区里解放出来,城市逐渐变成一个整体,才可能出现大治。到家里前先要进小区门,这事虽然是内耗,但也是可以接受的。提出这样的内耗观点虽然也是够拧巴的,但这只是说明更大的内耗确实存在。更大的内耗是,围墙没有被推倒前,大治不能形成前,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也就是说,城市未到大治之前,大治的好处是无法想象的。虽然无法想象,但也是可以做个比较的。还是灯火向下的问题。都是照明,灯火向上的世界能与灯火向下的世界比吗?在灯火向上的世界里能想象出灯火向下的世界的情景吧?因为没有灯火向下,就没电视,也就没电脑,更没现在的手机,互联网还要+,到底是什么呢?
退一步,我们不讲这么伤脑筋的侮辱人的哲学问题,就讲小区现状。
现在一个小区上万人不算大吧?业委会主任就一个,他能代表全体业主吗?业委会是居民自治,业委会并没什么政权配置,为什么那么多人抢着当业委会主任呢?因为业委会主任有着对物业公司的生杀大权。这个权就等于钱,人人都懂的,不用我解释。
物业公司是干什么的?物业有什么服务吗?物业公司就是一个收你物业费,停车费的收养懒汉收养社会闲杂人员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收容所。业主说,这个要修,那个要修。物业就说,业委会不放维修基金,没钱修不了。业委会会说,这东西不用花钱修的,物业就应该修的。业主就是皮球。
物业与业委会是很矛盾的,如果物业与业委会是一条裤子的,三年内,物业就能把业主的维修基金都洗光。如果不是一条裤子的,业委会会联合居委会政变了物业,然后换自己的马甲来干物业。最终还是迅速洗光维修基金。
如此的物业,业委会,居委会间的三角关系的当前城市小区的现状,有解吗?值得留恋吗?应该革掉吗?
还有小区内的偷盗问题。被偷过的业主基本都明白,物业不是偷盗的帮凶就是主角。真是失职没管好的话,还算是有良心的。你信吗?你哪里去讲理?最多是警察来一次说知道了,就自认倒霉吧。有了物业公司,业主们会更安全吗?这是个笑话。
一旦小区的围墙推倒了,物业公司从管小区到管楼,物业公司怎么管,怎么活?你管他怎么活?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只要知道,物业不进取是没活路的就可以了。
防偷盗无非是人防技防狗防。一栋楼如果20层以上,每家出的物业费足以请专人24小时服务本楼。这不仅是防偷盗了,都能有钟点工服务了。因为楼还有广告收入。楼本身将来还能发电,这都是收入。如果楼层低,物业费不多,几栋楼找专人管也是够的,只是要加上技防。如果按楼来提供物业服务,相应的技防那是能逼出无数APP服务的。从360到小米再到现在的网易,都出安全摄像头了,这是个巨大的市场。现在上门洗车都APP了,按楼来提供物业服务如果能实现,O2O要疯啊!
一旦小区的围墙推倒了,看楼就能看出,横看成岭侧成峰了。这是有潜在商业机会的。粗俗点讲,就是天量的破墙开店。装逼点讲,与朋友分享那只属于英伦的法兰西情调。反正,底楼都可能成为商铺。
清末时,老百姓有个问题,就是自己的那根辫子到底剪不剪。那时的老百姓难啊!因为革命军一来就说,要头就不要辫子,谁还敢留着辫子?忽然皇帝又起来了,这就查谁没辫子了,没辫子的都要杀头。
现在这个墙到底推不推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辫子到底剪不剪的问题。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辫子总是要剪的,墙也总要推倒的。你为什么要去抵触呢?无非是习惯现在这样了。习惯的事总是很难改的,虽然也不知道现在这习惯到底好不好,对不对。
三公经费公开,人人叫好,为什么执行起来也不是很顺利呢?公务员财产申报,也是人人叫好,执行也有阻力。还是因为习惯的事很难改,直到都知道不改不可能了,也还是能走多慢走多慢。
那个破律师说的,小区内的路,国家要的话,要给征收补偿的。这方便,产权是70年,过这年限后,小区内的路,国家自动收回。这个律师以及支持这个律师的人的房产也都自动收回。和国家耍流氓,找死呢?当然,国家不会耍流氓。国家会先试点几个小区,把那里的墙推倒了。那些小区里的服务楼的物业就上档次了,底楼也都变成商铺了。人家赚钱了,你们等70年到期后再动吧。
墙到底推不推?早晚是要推的。只有先把墙推倒了,大治才能逐渐出现。各种现在城市里的死结才可能打开。国家现在出手,都是从哲学出发玩大招,你还留着你心里的辫子做什么呢?又能留几天呢?这辫子又说明,改革真是到了深水区了。现在看来,这个深水区不仅是政府改革自己难,更难的还有政府与群众一起改革时的群众的理解不了。解决方案就四个字,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