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是有限的资源,地球就那么大,可以使用的卫星轨道资源一旦被占用,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空闲下来,等待其他卫星进入之前预设的轨道,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卫星频率和地球静止轨道资源日益成为各国抢占的对象。
卫星轨道和卫星电磁频谱的战略价值日益突出,谁不抢占谁就没有了,抢占卫星轨道已经成为大国之间的一场竞赛。
近日,中国卫星“强行占用”了原属于菲律宾国家资产——两条地球静止轨道的新闻,又被菲律宾国内媒体拿出来热炒,据该国媒体称,中国卫星不仅霸占了原属于菲律宾的珍贵卫星轨道资源,还让菲律宾没法反击,因为这两条轨道原准备是为该国国内大容量通讯卫星预留的。
在太空中菲律宾一颗卫星都没有
菲媒甚至煽情地说什么,“中国此举让菲律宾人以后打个电话都很困难了”。
毕竟菲律宾既没有“抓捕”中国卫星的能力,也没有自己发射或者委托他人发射本国卫星的能力,菲律宾就这样被中国欺负了,还拿中国没什么办法,事实果然就是这样的吗?
想要通讯只能依靠电缆
国际法上关于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分配的规则,是指导各国争取这一资源的重要工具,中国的做法实际上合法合情合理。
目前,国际上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指配机制有两种,分别是协调法和规划法。所谓协调法,指的是依据国际电联的频率协调程序进行的卫星网络或卫星资料的提前公布、协调、频率指配的通知和登记,其实质上是一种“先登先占”的分配方式。
这套办法不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是西方国家制定的有利自己的一套很不公平的做法。他们的逻辑就是,谁有本事发射卫星谁就先占领和使用轨道,你不能发射卫星,也不是我们造成的,我又没有拦着你不让你发射卫星。
而且,你发射不了卫星不是你不能占有轨道资源的借口,因为轨道资源也不可能永远为某个国家留着,这就造成发达国家大量抢占卫星轨道,而发展中国家只能对着太空仰天长叹。
军事专家雷泽先生告诉鹰眼军事记者,虽然国际上还有一种名为规划法的分配轨道方法,规划法在名义上为每个国家划定一定的空间频率轨道资 源,但这不并意味着是为发展中国家保留该频谱资源和轨道资源直到其拥有技术能力之时,也就是说还有个时间限制,这都是对发展中国家的陷阱。
由此,发达国家在从事卫星活动和利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时,显然不会对没有发射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有所谦让,反而更加卖力抢占。
近年来,中国也在这场卫星轨道大战中频频出手,据了解,中国在2003年开始抢占发射了新一代北斗导航卫星,不仅抢占了美俄之后最重要的导航卫星频 段,还让欧洲国家的“伽利略”导航卫星不得不使用与中国相同的频率,由于中国抢先占领,欧洲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多次派人到中国求情谈判,中国实际上是用 西方制定的规则“整哭”了西方。